中医营养学认为,肿瘤病人的饮食疗法,宜根据食物本身的四气五味和归经的性质,结合病人的情况,及四时气候、地理环境、生活习惯等变化,实施“辨证施食”,选食配膳宜因病而异、因人而异、因地而异、固季而异因治疗方法而异,
这是肿瘤患者中医食疗的基本原则。
所谓辨证施食,即根据不同的病证来选配食物,如虚证宜用补益之品,实证宜用祛邪之品,表证宜用发散之品,里证宜用通泄之品。肿瘤病人如辨证为毒热炽盛,则宜用某些具有清热解毒作用的蔬菜,如荠菜、马齿苋、苦瓜等,以及属性偏凉的鸭肉、鸭血、芦根、芦笋等,而不宜用红参、桂元、荔枝、鹿肉,羊肉、狗肉、大虾等温补性食品。又如肿瘤病人术后纳差,腹胀,属脾胃虚损,宜用山药、茯苓、莲子、鸡内金、麦芽等,以健脾和胃。白粥是常用的健脾补虚之品,《医宗金鉴》谓:“新愈之后,脏腑气血皆不足,营卫未解,肠胃失和,惟宜白粥自养。”针对一种疾病可表现出多种不同的证,在选择食物时,亦有差别。如肠癌泄泻,属湿热内蕴证,宜食马齿苋;属食积中焦证,宜食用山楂、萝卜;属脾胃虚弱证,宜食用莲子、藕。胃癌疼痛,属气滞壅塞者,宜食桔子,不宜食柿子;属胃阴不足证,应食水分较多的水果,不宜食干果。
饮食宜忌要与病变寒热阴阳之属性相结合。凡于疾病有利的食物皆为所宜,凡于疾病不利的饮食则皆为所忌。如癌症病人毒深热甚,口渴烦躁、发热不退,大便秘结,宜多吃水果,如西瓜、米粥以及一些清凉健胃、消渴除烦之品,切忌过食生冷油腻之物。某些消化道肿瘤病人术后或某些病人放疗后出现胃阴不足,口干纳少,这时应当禁忌辛热、香燥伤阴的药物和食品,而以养阴清热和胃食品为宜。
饮食宜忌要与四时气候相适应。春夏应少食温燥发物,如狗肉,羊肉等;秋季宜少食辛热食物,多食水分较多的水果;冬季应少食苦寒伤胃的食物,宜进食温热性的食物等。
饮食宜忌应因人因病而异。人体正气有强有弱,病人的病情有轻有重,治法也有汗、吐、下、和、温、清、消、补等不同,故饮食的禁忌与否也应与其相适应。一般而言,食物性味与病性相同者(如热证用辛辣之品)当予禁食。肿瘤病人早期多邪实,中期多虚实夹杂,晚期多正气虚衰,不同部位的肿瘤又各有其不同临床特点,因而更应注意饮食因人因病而异。
食物同药物一样,禀受自然之气而有寒、热、温、凉之性,酸、苦、甘、辛、咸之味及归经之能,此即为中医饮食疗法的理论基础。借此食物可以走行脏腑气血,发挥调整阴阳的作用。由此可以看出,癌症病人康复饮食的基本原则为辨证施治,各适其宜。
具体而言,癌症病人的食疗应遵循祛邪与扶正的法则。祛邪即是选用对癌症细胞有抑杀作用的食物,如食用海参治疗皮肤癌,食用鱼鳔治疗食管癌、胃癌,食用猴头菌治疗贲门癌、胃癌等。扶正即是选用对机体气血阴阳亏虚有补益作用的食物。癌症之发病多因正气亏虚,手术、放疗、化疗等又往往损伤正气,因此扶正之法在肿瘤食疗中作用尤为重要。
(摘自《肿瘤病人康复手册(第二版)》,张文彭、张寅主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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